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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消防控制室单人值守政策合集
发布时间:2026-06-12|浏览次数:25

消防安全是城市治理的底线工程,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发展,丝毫不能松懈。长期以来,24小时双人持证值守的消防控制室制度,凭借规范化的人工在岗模式,筑牢了城市消防应急响应的基础防线,成为契合过往城市发展需求的安全保障机制,为各类场所消防安全保驾护航。

但随着城市化进程持续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筑业态日趋复杂,传统人工值守模式的短板逐渐凸显。专业消防值守人员资源紧缺、长期人力运维成本高昂、人工监测存在滞后性与疏漏风险等问题,让传统消防值守模式难以适配现代化城市的安全治理需求,传统“人防”为主的消防管理体系遭遇发展瓶颈,消防安全治理亟需转型升级。

智慧消防技术的成熟落地,为消防体系革新提供了核心支撑。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消防控制室彻底打破了传统人工值守的局限,从单一的应急响应岗位,升级为集实时感知、智能研判、远程联动、快速处置于一体的智慧安全中枢。相较于传统人工值守的被动应对,智慧消防能够实现隐患提前预警、风险精准识别、险情高效处置,大幅提升消防安全防控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正随着技术能力的提升,目前广东、北京、山东、浙江、山东、四川、重庆等多个省市已通过地方立法或规范性文件,在满足技术条件的前提下,探索推行合法合规的单人值守模式,推动消防管理从“双人值守”向“智慧防控”转变,这是城市消防安全治理理念与模式的迭代升级。智慧消防并非摒弃人防价值,而是以科技赋能弥补人工短板,构建“科技+人防”的全新消防治理体系。这一变革既破解了人力短缺、成本过高的现实难题,也重塑了现代化消防安全防线,为城市安全治理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全国各地推行消控室“单人值守”政策合集


1. 广东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十九条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群)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 广东深圳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第四十三条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消防控制室内应当放置有关建筑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和安全出口布置图、重点部位位置图等。


3. 浙江 《浙江省消防条例》

第三十六条 自动消防系统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并由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存档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


4. 重庆 《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第三十五条 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安排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可以单人值班。

值班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掌握火警处置以及启动消防设施的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


5.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

第四十八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的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每班不少于二人,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平台的,每班可以为一人。

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当取得职业资格,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


6. 江西《江西省消防物联网建设应用管理工作规范导则》的通知

第五十八条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装消防物联网智能终端,进行消防设施物联网技术改造;推动消防维保机构建立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提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质效。运用物联网技术,已将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和消防控制室管理纳入城市消防大数据平台远程监控管理的单位,其消防控制室24h值班人员可减少一人。


7. 江西景德镇 《景德镇市消防物联网建设应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五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装消防物联网智能终端,进行消防设施物联网技术改造;推动消防维保机构建立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提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质效。运用物联网技术,已将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和消防控制室管理纳入城市消防大数据平台远程监控管理的单位,其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人员可减少一人。


8.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第二十五条 自动消防设施应当由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检测、维护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根据消防技术规范需要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二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9. 福建 《福建省消防条例》

第三十九条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执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0. 四川 四川省消防条例》(2024年)

第三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单位自身不具备维护保养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每班不少于一人。


11. 海南 《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第二十六条 根据消防安全风险程度,对社会单位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建立全省集中的跨区域、跨行业随机检查机制,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安排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两人。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可以单人值班。


12. 江苏无锡 《无锡市消防条例》

第四十二条 志愿消防队应当落实二十四小时值守联动制度,加强日常培训演练,开展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在接到火灾报告、救援求助或者消防救援机构的指令后,积极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力量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消防设施联网实时监测、预警,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设备控制功能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


13. 江苏苏州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控制室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优化消控室值班模式。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人。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应当取得职业资格,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


14. 江苏盐城 《盐城市消防条例》

第二十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数字消防纳入数字城市统一建设,推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消防安全领域的应用,提升火灾防控、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水平。鼓励单位采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物防技防措施,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物、构筑物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按照规定与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测中心联网。联网设施和传输网络应当保持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力量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消防设施联网实时监测、预警,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设备控制功能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


15. 山东  《山东省消防条例》

第二十八条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由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维修保养。单位自行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修保养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从业条件。

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并实现控制功能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


16. 山东济宁 《济宁市消防条例》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机制。

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实行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少于二人;与智慧消防系统联网,能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消防控制室可以一人值班。


17. 北京 《北京市消防条例》

第十六条(八)  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执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值班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按照国家标准实现远程操作控制的,可以单人值班。


18. 黑龙江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

第二十九条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可以单人值班。


19.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消防控制室人员值班期间严禁擅自脱岗、离岗或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每2小时记录1次值班及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状况应当及时记录。多个单位共用的消防控制室,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管理单位、值班职责、交接班流程及应急响应机制,确保信息互通并协调联动。消防控制室应当接入城市火灾智能防控平台,实现远程巡检、自动报警联动功能。能够通过城市火灾智能防控平台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1人。


20. 河南周口 《周口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


21. 河南南阳 《南阳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消防控制室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值班操作人员,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二人。能够通过消防设施联网实现实时监测、预警,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设备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


22. 陕西西安 《西安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条 消防控制室管理

居民住宅小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二名值班人员;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每班不少于一名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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